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情怀
加大资金支持 明确补助对象 瓯海发布实施方案建好老人“幸福餐桌”
来源:潮新闻客户端     时间:2023-08-03 12:23:00

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陶悦清 通讯员 黄倩菲

流动餐车将爱心午餐送到老人家门口

中午11时,助餐流动车准时驶入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桐岭村,95岁的叶奶奶打开家门,从助餐员手中接过热乎乎的餐食,连声道谢。


(资料图片)

潘桥街道山多路远,量大、点散的地域分布一直是老年人助餐的难点。经过民政、街道等多方努力,2019年3月,潘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推出“中央厨房流动餐车”助餐模式,流动餐车每日驶经街道16个村,为98位老人贴心送餐,三年多时间已累计送餐21万人次。

这样暖心的助餐之路将走得更加开阔。近日,瓯海区出台《瓯海区老年食堂(邻里食堂)建设管理实施方案》,方案围绕老年食堂建设、运营、配送餐补助和老年人就餐,提出一揽子补助举措,明确加大资金支持,从而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就餐获得感,促进老年食堂(邻里食堂)可持续运营。

老年食堂不同于一般食堂,想让老人吃得好、食堂开得久,要做到建设和运营“内外兼修”。根据实施方案,老年食堂(邻里食堂)建设由属地镇街牵头,按照“分步建设、梯次推进、全面覆盖”建设路径,综合考虑地区老年人口规模及分布状况、用餐服务需求、服务半径等因素,统筹谋划规划布局,力争老年人聚集的社区老年食堂(邻里食堂)全覆盖,农村地区刚需老人助餐服务全辐射,助餐覆盖率达到90%以上。

针对老年食堂(邻里食堂)运营,实施方案提出,对60周岁(含)以上老年人日均用餐餐次达到10人次、20人次、30人次、40人次、50人次的老年食堂(邻里食堂)每年每家分别给予2万元、3万元、4万元、5万元、6万元运营补助。

老年食堂助餐点为老人制作餐食。

哪些老人可以享受这份“舌尖上”的优惠呢?实施方案明确划分三类就餐补助对象。瓯海区60周岁以上低保、低边、散居特困供养对象、重点优抚对象、农村“三老”人员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、90周岁以上老年人,以及泽雅镇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,每餐给予补助5元。常住该区80-89周岁的老年人,每餐给予补助3元。常住该区70-79周岁的老年人,每餐给予补助2元。此外,如需送餐入户服务的85周岁以上老人和重度残疾人,经村(社区)核实后可享受免费送餐入户服务,送餐费用按照每人每餐2元给予补助。

瓯海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每位老人每天最多补助2餐,享受优惠就餐前,向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镇街提出申请即可。就餐补贴在老年人支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。

“实施方案为实现老年食堂服务场景多元化、服务流程标准化、服务模式数字化、服务质量优质化提出了更加清晰的目标和要求,助力实现老年人尽享舌尖上的幸福晚年。”瓯海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区现有老年食堂(邻里食堂)36家,就餐人数1300余人,截至今年底还将建成30家,保障更多老年人用餐。

“转载请注明出处”

标签:
相关推荐
最新推荐

广告

X 关闭

广告

X 关闭